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学校的食堂和小卖部到底谁来管理最合适)
教育部管起了小卖部,足见其关系重大;三部委联合发布新规,也足见其管理之犯难。不要看小卖部头上有个“小”字,实际代表的是食品经营场所,食品安全责任如山。谁来管理最合适?谁能管得最好就谁最合适。
谁可以管理?
食堂和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是学校提供的场所,也是经学校发包或许可经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的管理监督。管理重点在于监督检查经营行为是否经过许可、人员资质健康是否合格、经营场所卫生条件是否具备、食品原材料和成品质量是否合格、加工销售过程是否合规等等。
还有经营场所的消防、环保等方面,也要接受学生、家长、老师作为消费者,从维护消费权益角度来说也可以参与管理。
谁管理最合适?
我认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加强管理最合适。理由如下:
1.学校是场所提供方,就如店面出租人。店面出租人对承租方的经营行为不宜过多干涉。即便食堂是非盈利性质的,也要让承租方能获得一定利润以维持正常经营。
2.学校管理是以合同条款约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等部门管理是以法律法规要求。后者强制力优于前者。后者是代表国家管理市场经营、食品卫生工作的,是执法主体,其执法方式多、惩处力度大。
3.食品经营场所的管理涉及相关专业知识,让专业人去干专业事,才能管理得好。学校管理依托老师,而老师显然不完全具备这些专业知识,例如农残检测、真假判断、程序规范、法律要求等。
4.学校食堂、小卖部没有经营好,学生会转移到校外去消费。校外的食品经营场所的管理也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负责。这是其法定职责。校内食品经营场所管理还有学校和学生、家长、老师等配合,更便于管好。管好校内的就减轻校外的管理压力。
综上所述,学校的食堂和小卖部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加强管理最合适。学校和老师、家长都是起辅助作用的。至于学校领导与食堂、小卖部存在利益输送、违规发包等违法违纪行为,这既是少数个案,且又属另一个法律范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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