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标准)
发布时间:2022-09-26 00:55 浏览:
1、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三年以上;基本均衡发展认定后监测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2、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主要依据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和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