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和发明的区别(科学与科技怎样划分)
与其他的动物相比,我们人类认识的显著特征,是具有抽象的思维。这种思维可以使我们超越现象,借助于各种不同的概念来进行逻辑分析,并建立统一的因果关系。
概念的产生,可以使问题得到简化;其弊病则是形成了机械的世界观,将各种不同的概念绝对化,失去了事物内在的演化机制和具体的变化过程。
比如,许多人认为,中国古代只有技术而没有科学。他们将技术与科学对立起来,从而使我们对于人类的认识缺乏整体的了解。
实际上,如果我们站在人类认识的高度来看待科学与技术,那么两者都属于认识的范畴。它们的区别,仅在于认识的层次不同。
技术是较为低级的认识,是根据归纳法对以往经验的总结。其只建立了不同现象之间的外在联系,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因而,作为技术的认识是零散的,其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不能举一反三地提高我们的认识效率。
比如,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造纸术、火药、指南针和活字印刷,它们都具有很大的应用价值,充分显示了我们人类认识的有效性。
但是,它们之所以被归为技术而不是科学,是因为我们并不知道这些发明的物理机制是什么。因而,并没有因为有了这些发明,而使我们形成统一的认识,没有使我们由此而获得更多的发现。
于是,很多人认为,科学始于经典力学,始于在人类的认识中引入了数学和实验。前者使认识定量化,而后者则使认识获得了坚实的基础。
然而,数学是逻辑的,其并不能使认识产生质的变化,使认识由非科学转变为科学。这就好比数学是汽车,可以提高交通运输的效率,但其并不是目的的本身。
至于实验,是人为的现象。其离不开理论的指导和不同方法的统计与认识,其并不具有绝对的验证性。同一个实验,可以有多种不同的解释,从而得出不一样的结论。
比如,对于直线落体的现象,其既可以是地球静止的证据,亦可以借助于相对性原理认为地球处于惯性运动的状态。
实际上,科学是演绎的,是借助于公理和假说来建立一个逻辑系统。通过该系统与自然界的对应性,来实现我们的认识。
因此,科学是较为高级的认识,其可以使我们的认识面对整个世界,形成统一的因果关系,从而使认识的效率达到最大化。
综上所述,技术与科学并不是绝对对立的,它们既有区别又有内在的联系。而且,两者的发展也是相辅相成的,它们都属于人类的认识范畴。
如果非要强调它们区别的话,那么科学与技术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们的认识方法是不同的。
前者是演绎法,后者则是归纳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由归纳法建立的唯象型理论,属于技术的范畴;而由演绎法创建的构建型理论则属于科学的范畴。
因此,作为唯象型理论的狭义相对论、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都属于技术的范畴。它们都有广泛的应用价值,却既没有提出具体的物理机制,也无法形成统一的认识。它们只能在各自的领域内,建立不同现象之间的表观联系。
比如,量子力学的不确定原理,就是只描述了微观粒子具有波动性的现象,却并没有给出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没有提出量子空间的存在。所以,量子力学缺乏与广义相对论统一的物理基础。
总之,对于技术和科学,我们应当从人类认识的高度来看待它们的有机联系。如果只限于唯象的思维,就会使我们陷入技术的困境,从而无法形成统一的科学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