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全生产考试中心模拟考试(如何看待5月31号安徽分类高考作弊)
5月31日,安徽分类高考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情节严重,涉事的师生必然会受到应有的处罚,如果涉及触犯刑法,必然会移送司法机关,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事件回顾】
来自安徽省教育厅的消息:
安徽省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于5月31日上午结束后,省考试院接到考生举报,反映安庆某县考生考试期间利用微信向外传送考试试题图片,涉嫌作弊。对此省考试院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安庆市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予以查处。当地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目前已锁定相关当事人。我们将依据立案查处情况,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
【分类考试属于高考】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作弊性质严重,必受法律制裁】
自考、成人高考、分类高考、普通高考都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试的标准都应该与高考无异。
我曾经当过自考和成人高考以及普通高考的监考员,考前由县招考办主任进行培训,培训,要求各监考老师严格按照普通高考的程序来要求,否则会受到严肃处理,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考生进入考场前,都必须进行安检,所有的电子设备都不能带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居然使用手机,把试题用微信发出,说明监考员工作失职要受到处罚。当然,考生也必然要受到惩罚。
场外人员(老师),伙同作弊,我感觉非常愚蠢,这纯粹是知法犯法,性质特别恶劣,必将承担法律责任。
【结语】
我国的高考在全世界都是得到公认的公正、公平,高考出现作弊,性质相当恶劣,等待参与作弊的人员的处罚必然也是很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