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出售固定资产账务处理(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申请简易征收,如何开票)
发布时间:2022-09-26 02:11 浏览: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那么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呢?其实这个并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讨论。 1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选择3%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