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排烟有什么规定没有)
餐饮排烟有规定的。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通风排烟设施卫生要求。
1、食品处理区应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的空气。空气流向应由高清洁区流向低清洁区,防止食品、餐饮具、加工设备设施污染。
2、烹调场所应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应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臵,过滤器应便于清洗和更换。
3、产生大量蒸汽的设备上方除应加设机械排风外,还宜分隔成小间,防止结露并做好凝结水的引泄。
4、排气口应装有易清洗、耐腐蚀并符合本条第十二项要求的可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网罩。
5、采用空调设施进行通风的,就餐场所空气应符合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要求。
本项是对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通风排烟设施的规定。
食品处理区的通风排烟设施 厨房中的油烟和蒸汽主要来自:
(1)食品烹调时,当油锅里的温度在摄氏200度以上时,所用油脂即发生化学变化,油烟随着沸腾的油挥发出来,油烟中含有杂环烃、苯并芘等致癌物质;
(2)燃料燃烧时,会不同程度地产生含有害物质的烟尘和烟雾,如二氧化硫、二氧化碳和悬浮颗粒物等,
(3)蒸煮过程散发出的大量蒸汽。
厨房每天所产生大量的油烟和散发的水蒸汽,不仅是对厨房工作者健康的一个威胁,也会影响员工操作时的视线,同时对加工场所的环境造成污染,如悬浮颗粒物沉降和油烟冷凝后附着在地面、设备的表面,甚至会使已经洗净干燥的餐具、容器重新出现水油汽,给细菌的繁殖创造条件,有些蒸汽、烟雾冷却后回滴到食品中,易引起污染。这些有害气体如不及时排出,则在厨房内徘徊,甚至倒流入餐厅,污染客人的就餐环境。因此《规范》在食品处理区的通风排烟设施作了4点相应的规定。